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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海口12月27日電 記者 邢東偉 通訊員 劉佳 海南省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一男子黃鉅耿,看見十幾年前,傷害父親的同伙口出情趣用品狂言,遂起報複之心,持刀將其砍死。12月26日,海南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,對其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並限制其減刑。
  經查,2013年2月12日,黃鉅耿在瓊中縣中平鎮市場門口前玩“大小”賭錢時,看見曾經參與傷害其父親致死的陳某導,且陳某導當著在場的人面前口出狂言關鍵字行銷,說自己曾持刀砍人,都可以逍遙法外之類的話。黃鉅耿聽後很生氣,遂起報複之念。然後,黃鉅耿回家拿了一把刀,返回老燒烤店門前,悄悄走到坐在凳子上的陳某導身後,雙手持刀砍向陳某導後頸部及右上臂,被害人陳某導被砍後倒在地上,後頸部流出大量鮮血。當黃鉅耿再次舉刀欲砍時,被在場人推開,黃鉅耿即迅速逃離現場。
  陳某導被砍後,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。  (原標題關鍵字:瓊中一男子為泄私憤 持刀將傷害其父親的同伙砍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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