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關鍵字廣告為報複情人殺害幼女處極刑
  本報記者  何有巢氏房屋金燕  通訊員  聶凱
  明知對方有家室,湖南女子王莉和廣西男子潘生促仍非法同居達5年,終致雙方家庭破住商不動產裂。後因女方另覓新歡,潘生促報複情人並殺害女方6歲侄女,並打傷女方母親。
  12月12日上建築設計午,故意殺人犯潘生促被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執行死刑。
  2007年5月,同在廣東佛山三水打工的湖南安化人王莉(化名)與廣西人潘生促開始同居。潘承諾妻子死了後,就和王正式確燒烤定關係,他也知道情人在老家有丈夫和女兒。在同居期間,潘將所有收入均交給情人支配,兩人收入共用,潘再沒回過廣西。
  2012年2月,王莉與丈夫辦理離婚手續。此後,潘生促卻沒有兌現承諾,王莉認為和潘在一起沒有安全感,遂決定回長沙與相親對象見面。同年5月7日,王莉在長沙給潘生促發短信提出分手,並更換了新的手機號碼。
  潘認為他將收入都給了王莉,王莉不能做對不起他的事。同年6月2日,潘生促隨身攜帶了一把水果刀趕至安化與王攤牌,如果不能複合就與情人同歸於盡。
  6月3日上午7時許,潘生促來到王莉娘家。王莉的母親何芳(化名)和年僅6歲的侄女王陽(化名)在家。何芳請潘生促住下,潘多次打電話聯繫王莉卻聯繫不上,何芳也說找不到女兒。
  第二天晚上7時許,潘生促和王陽在二樓看電視,他再次打電話給王莉,對方還是不接電話。潘生促認為他與王莉發展至此是因為何又給女兒找了新對象。潘生促遂產生了殺害王陽與何芳的想法。
  當晚8時許,潘生促拿出水果刀連刺王陽喉嚨處兩刀,又用枕頭捂住其嘴巴,致其當場死亡。隨後,他又用斧頭將何芳砍傷,何芳搶過斧頭後,潘逃離現場。
  案發後,潘生促被公安機關抓獲,後被益陽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向市中院提起公訴。
  經法院查明,被告人潘生促因與王莉的個人感情糾葛,故意殺害被害人王陽、何芳,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輕微傷的嚴重後果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。依法判處其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  宣判後,潘生促提出上訴,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一審判決,並依法上報複核,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判決,並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。今年12月12日上午,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將罪犯潘生促驗明正身,執行槍決。
 
(編輯:SN09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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